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近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外省市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入办理的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起,凡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可申请转入本市。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日起,凡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可申请转入本市。
二、本通告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是指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三、申请人在获取有效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规定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后,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手续,到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理转入业务。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机动车排放核查机制,不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四、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做好本通告的实施工作。
五、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